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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户理财与阳光私募的区别
2009-12-29 13:53:00 来源: 上投摩根 已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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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较内容
阳光私募
一对多专户
投资范围
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,包括
股票
、
债券
和基金等,也可能包括权证。目前绝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。
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的证券产品,包括股票、债券和基金等,也可能包括权证。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、QDII等。
人数限制
50人,机构不限
200人
信披要求
每月一次披露净值,也有每周公布者。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。部分私募每季、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。
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。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,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。
流动性
一般每月开放申赎,部分每周开放
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
成立要求
一般是3000万
5000万才可成立
实际管理人
私募管理公司
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
监管机构
银监会
证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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